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四条 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费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