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四条

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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