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服务和使用
第三十五条
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服务和使用 第三十五条 公园开放时间由公园管理机构根据特区公园管理服务规范确定,报城市公园广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公园入口处明示。 因施工作业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关闭公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临时关闭前三日报告城市公园广场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公园的入口处公布。 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以及出现可能严重影响游人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公园广场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紧急闭园(场)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市公园广场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