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