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十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