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九条

汕头经济特区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8月31日汕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汕头市市辖区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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