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条 汕头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