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电信设施建设 第三十条 汕头经济特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电信设施建设 第三十条 从事电信设施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