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门楼号牌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江门市门楼号牌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物门楼号的编制、使用和门楼牌的设置、管理,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