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门楼号牌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江门市门楼号牌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门楼号牌,包括门楼号和门楼牌。
本条例所称门楼号,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民政部门公布的标准地名,对建筑物编制的、反映建筑物及其门户具体地理位置的标准地址名称。
本条例所称门楼牌,是指依据公安机关编制的门楼号,在相应的建筑物上设置的门楼号标志牌。门楼牌包括门牌、楼牌、单元牌、户(室)牌,是建筑物的标准地址标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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