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十六条 河南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十六条 在小秦岭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小秦岭保护区管理机构编制方案,方案应当符合小秦岭保护区管理目标。禁止开设与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在小秦岭保护区组织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案进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