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