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
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
第八条
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办法 第二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 第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
(一)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二)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和判处刑罚正在执行的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
(一)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二)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和判处刑罚正在执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