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 第十三条 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扶持、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苗木生产,办好苗木基地,培育优良种苗,为义务植树提供合格苗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