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 第十六条 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 第十六条 义务栽植树木的采伐更新和林地保护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纪念树、纪念林的更新采伐,应当征得植树单位或者个人的同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