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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