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段、方位、高度、工具、弹药种类及用量,作业空域的批复和执行情况及作业效果等,应当如实记录,与其他相关资料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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