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经评估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