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五章 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

第二十六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五章 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 第二十六条 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组成厅务会议,检查和布置办公厅的工作。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处室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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