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七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七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议程通知代表,准备提请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发给代表。临时举行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临时通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