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五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不是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列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