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八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八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
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和处理会议的日常事务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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