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工作报告的审议,国民经济计划和

第二十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工作报告的审议,国民经济计划和 第二十条 会议对各项工作报告的审议,由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必要时可以由主席团决定召开大会全体会议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对各项工作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应当报告主席团,由主席团决定对有关工作报告作必要的修改、补充,并由大会作出相应决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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