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工作报告的审议,国民经济计划和 第十九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工作报告的审议,国民经济计划和 第十九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时,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应向会议提出工作报告,由全体代表进行审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