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体育工作、体育活动、体育经营,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