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
第二条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体育工作、体育活动、体育经营,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一条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三条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体育工作应当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四条
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将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体育事业所需经费,并逐步增加对体育...
← 查看《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