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与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6-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