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八条 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不同的农业区域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