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第二条 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建设、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