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一条 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开展视察活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