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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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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三条
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三条 代表视察采取集中视察、专题视察、持证视察等形式进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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