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三条 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第三条 代表视察采取集中视察、专题视察、持证视察等形式进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