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医药、烟草、出版物等专业市场及商品期货市场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