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省管理的国有资产需要评估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