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 第四条 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由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独立进行评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