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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土地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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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河南省土地监察条例
第二章 土地监察职责
第十一条
河南省土地监察条例 第二章 土地监察职责 第十一条 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聘请土地监察专员。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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