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条 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的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