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均适用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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