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