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