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第十九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第十九条 加强对中小企业自主品牌保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并积极为中小企业创造品牌提供服务。
中小企业应当树立品牌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创造自主品牌,增强品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06-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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