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第十四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第十四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土地、房产、交通运输工具、设备等抵押物登记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出质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06-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