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第十四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第十四条 向农业劳动者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经试验、示范证明在推广地区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