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五十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五十二条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作为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用途。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