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二章 政治权利 第八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二章 政治权利 第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中女代表、女委员的比例应当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