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得向招标投标当事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得向招标投标当事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