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三章 招标、投标

第二十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三章 招标、投标 第二十二条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四个工作日,不得规定报名限额、限量发放数额。
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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