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 文物保护单位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险情时,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报告。考古发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