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第五十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物安全责任制,检查落实重大文物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调查处理重大文物安全事故。
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制定重大文物安全事故防范预案,并对文物保护机构、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文物保护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制定重大文物安全事故防范预案,并对文物保护机构、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文物保护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