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第六十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按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文物保护方案进行施工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