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第三十六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