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第二十三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第二十三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