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第二条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洪及与防洪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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